除了家庭養老這一傳統的養老方式和高收入家庭“協議養老”方式,還有政府供養的“五保老人”、“低保老人”養老方式之外,目前還沒有看到更適合低收入家庭老人的養老方式的存在,所以,很多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讓老人擔心、讓家庭操心、讓社會人士憂心、讓政府官員煩心,面對這一問題,在沒有足夠維持老年人生活資金的前提下,任誰都一提犯難,一籌莫展,想解決卻又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有些地方和個人肩負起了部分這類人群的養老義務,基本上完全依靠慈善捐助來維持運營,維持的十分艱難,費用捉襟見肘,依然探索不出更好的方式方法。

筆者以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首先應該在土地建設使用方面予以傾斜,在交通便利和環境空氣清新的地方規劃出養老院用地或在農村集中起來的社區,例如新拆遷社區,預留一部分適合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的建筑,建設社區養老院,所有建筑用地集體無償出讓,所有權也歸集體所有,在運營方面可以引進民營方式即托管方式,結合使用部分房屋對外經營來補充老年人的生活費用和管理人員的工資。這是基礎也是前提,就是把農村老年人集中起來進行管理、護理,像建國初期的集體食堂一樣為老年人服務。當然,這所謂的食堂只是養老服務的一小部分,讓老年人吃好、穿好、住好、睡好、玩好、心情好,才是集中養老的目的。既解決了家庭養老乏力的問題,也解決了社會人人平等的問題。
養老院場地通過集體建設或運營企業建設,場地有了,老年人的生活費用怎么解決呢?筆者以為,農村社保偏低,不足以承擔老年人的供養,在此基礎上,可以采取集體出一點、家庭湊一點、再加上社保提高一點,就能基本解決老年人的供養問題(低消費低核算,而目前有些養老企業采取低消費高核算的方式牟取高額利潤,在農村養老服務過程中不可取),把老年人的養老費用分成三份出,也就是國家出一點、集體出一點、家庭出一點,社會慈善機構和善行人士再捐助一點,農村養老服務企業對外經營(商業、飲食、文化、醫療、康復、保健等項目)的收入支出為老年人服務的人工費和水電費應該不成問題,因為養老事業屬于公益事業,國家應該免收養老服務企業所得稅費。
再就是讓健康的老年人配合專業的護理人員一起服務半失能和殘疾的老年人,老年人與護理人員之間互幫互助,老年人與老年人之間互幫互助,又能增加運動,農村老年人因為常勞動,大都身體素質較好,年齡大了活動活動手腳,干些力所能及的活,還能增加友誼促進交流,對促進身體健康也十分有利,還能減少養老院的護理人員,減少費用的支出。老年人管理老年人,經常舉辦各種集體活動,做游戲,唱歌跳舞,朗誦和演講比賽,宗教信仰聚會,根據興趣愛好相同的人群,安排活動項目,既為了打發時間,還能讓老年人有“閑不住”的感覺,擺脫枯燥乏味的老年生活,擺脫無人問津的寂寞和孤獨,讓每個農村老年人在社區養老院里度過一個歡樂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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